索引号 | 11332500002645160R/2025-41495 | 文号 | 丽科〔2025〕12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人〔2022〕2号)、《丽水市本级重点研发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丽科〔2016〕7号)、《丽水市科技特派员(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丽科[2022]26号)等规定,经研究,现将 2025年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843 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其中:涉及企业资金由市科技局按财政相关规定拨付;涉及事业单位的资金,项目承担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申请指标调整后按流程进行拨付。
请各有关单位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